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4浏览次数:835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激励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工商管理学院党建引领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评选对象范围为学院各党支部和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1.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任职一年以上的教工党支部委员);

2.优秀共产党员7名(教工3名,学生4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学生党支部1个)。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政治自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决议决定。

3.带头担当作为。坚持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头履行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甘于奉献,实绩突出、业绩显著。

5.带头服务师生。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党员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公认。

6.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优良师德师风,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务能力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本人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成绩突出。
   3.责任作风过硬。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服务和推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上业绩突出。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党建基础工作扎实,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履行“党的领导、凝聚人心、服务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党建工作使命。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整体功能发挥好。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在近年来应无受处分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

三、评选程序

根据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1. 6月15日起,各党支部按分配名额评选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6月20日前将推荐提名结果(附件1)、优秀党员800字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2000字事迹材料报给学生党总支组织委员胡子昂(发送至:869358848@qq.com

2. 6月22日前,学生党总支汇总各支部报送的推荐提名,并向各支部反馈,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由各支部书记分别介绍本支部评选推荐情况和提名者先进典型事迹,要求党员有“好故事”,党组织有“好案例”,反馈收集的党内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推荐结果。

3. 6月23—24日,根据确定的人选,由所在支部整理事迹材料。党委常委会审定表彰名单。相关党组织及个人填报相应审批表格(附件2、3)。

4. 6月24日—6月30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表彰名单。

5.公示期结束后,将在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经院先锋行动“大力宣传我院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典型事迹,展示我院党员风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学院各党支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分配名额及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评选推荐的提名和上报表格进行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确保评选推荐的提名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附件(1、2、3)附件(1、2、3).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