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提交入党申请书。
2.经过班级选举参加党校培训。
3.通过党校培训,获得结业证书。
4.党支部(支委)大会讨论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1.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
2.团组织推优。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4.前一学期学科成绩班级排名前35%,综合测评成绩名次排名班级前30%(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者,成绩和综测可以放宽至前50%,一 般情况下,大二前30%,大三前40%,大四前50%)
5.通过考试和答辩
三、预备党员
1.政审,将政治审查的情况和结论形成综合性材料填入”政治历史审查意见”栏内
2.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意见填入”培养考察小结”栏内
3.召开党支部大会以及各支部大会进行预备党员接收
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 第一项 提交入党申请书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通过政审,将政治审查的情况和结论形成综合性材料填入”政治历史审查意见”栏内 第二项 经过班级选举参加党校培训 通过团组织推优 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意见填入”培养考察小结”栏内 第三项 通过党校培训,获得结业证书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召开党支部大会以及各支部大会进行预备党员接收 第四项 党支部(支委)大会讨论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前一学期学科成绩班级排名前35%,综合测评成绩名次排名班级前30%(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者,成绩和综测可以放宽至前50%,一般情况下,大二前30%,大三前40%,大四前50%) 第五项 通过考试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