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983


(通讯员  肖家杰  报道)43日下午,我校与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校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刘大洪,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曹礼和、常务副院长戴化勇、副书记肖家杰,法学院院长邱秋,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宋心鹏,综合事务部曹中良部长、宣传部王忠部长、纠纷受理部皮雪松部长、纠纷调解部谭义勋部长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宋心鹏主持。

宋心鹏代表中心对我校一行来中心考察和签约表示热烈欢迎。他重点介绍了中心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对中心与学校前期在课题研究、论文评审、典型案例点评、学生实习等方面的合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希望以此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为契机,更好促进双方多方位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戴化勇、邱秋、曹礼和、肖家杰分别从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介绍了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基本情况,并希望中心与学校在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调解员培训、课题研究、实务专家进课堂、教师挂职锻炼等方面深化交流与合作。

刘大洪对中心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介绍了湖北经济学院的基本情况及今后的发展思路。他表示,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的专业设置与中心需求对口,双方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间,希望与中心开展好办学、育人、就业、发展四项合作,为学校“由学科划分向解决问题转变、由逻辑推理向实证分析转变、由理论研究向临床实践转变”的教学改革提供经验和思路。他强调,合作协议的签署预示着双方合作进入了全方位、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今后的合作过程中,双方要更好地落实权利义务,保持好良性互动,推动校企合作走深走实。

   随后,戴化勇、宋心鹏分别代表学校与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刘大洪与宋心鹏共同为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于20182月设立,是专门从事银行业机构之间、机构与客户之间矛盾纠纷调解的非赢利公益性社会组织。中心拥有一支来自银保监局、法院、仲裁、律师、高校、银行、心理咨询等领域的专兼职调解队伍,为银客、银企之间业务和服务纠纷提供免费调解服务。截至20193月中旬,中心累计接待来电来访受理咨询2200余件,正式受理纠纷调解818件,涉案金额约20亿元,成功调解处置520余件(在调247件),调解成功率98%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多家省内外主流媒体多次给予正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