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479

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科研立项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8日

二、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学生科研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学习部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邮箱:hbuegsyxxb@163.com

2.学院团委根据指导老师意见向学院委员会汇报,就本学院学生立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学院团委将《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注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报校学生会学习部,纸质汇总表上要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3.校团委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向学院团委集中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确认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项目简介》活页 .docx

附件2: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