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工商管理学院所属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开展,提升中心研究水平,经研究讨论,决定对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1、奖励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各类成果。
2、奖励署名要求:必须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中署有“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或“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中英文皆可。
3、具体奖励成果形式:(1)学术专著译著;(2)CSSCI及以上中文期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二区、SSCI二区以上英文期刊;(3)《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2000字以上转载;(5)成果获市州社科二等奖及以上;(6)研究成果获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得到相关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获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获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7)成果被《成果要报》、《大学智库专刊》、《湖北教育简报—智库专版》收录;(8)面向社会举办培训、讲座等知识普及活动;(9)受邀讲座、讲学、报告;(10)其他标志性突出贡献。
4、奖励程序:各位老师将符合上述1-3点要求的成果相关材料(包含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在2022年11月15日前交至中心,在中心审核、汇总、计算后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5、除上述奖励之外,中心将对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予以培育资助。各位老师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书初稿(纸质版与电子版)交至中心,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初稿从撰写质量和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性两方面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育资助。
6、以上工作具体解释由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完成。
联系人: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张冕,13212729980
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潘林 1890712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