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改派安排(改派程序)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6-06-30浏览次数:529

改派指《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重新办理《报到证》。

      一、改派程序

      1、材料准备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集中办理,此材料可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集中办理,此材料可略);

      (3)用人单位接收材料(改派回生源地的,此材料可略);

      (4)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或离职的证明原件(原待就业的,此材料可略);

      (5)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集中办理。按省就业指导中心要求,应届毕业生9月1日前的改派由学校集中办理。第一次改派,应届毕业生持改派材料到院系办理改派登记,院系在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就业方案栏目录入改派数据。改派在6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待招毕处与省就业指导中心约定。第二次及以后改派,应届毕业生可在改派日前持改派材料到招毕处办理改派登记,招毕处暑期安排人员值班,改派时间拟定为:7月5日、7月15日、7月25日、8月5日、8月15日、8月25日。新的报到证办妥后招毕处即在招生就业网发布公告,毕业生可到校领取报到证,改派登记和报到证领取可委托他人凭证件或改派材料代办。

      3、毕业生个人办理。9月1日以后,毕业生个人持改派材料到招毕处审核,招毕处在就业办公信息系统录入改派数据并填写发放《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毕业生携带《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及改派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新报到证。

      二、有关改派的几项说明

      1、改派期限为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

      2、交过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改派时也须有解约或离职证明。

      3、改离湖北省人才服务局的须由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

      4、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包括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的托管证明。

      5、毕业生办好新的《报到证》后不要忘记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需迁户口的)。若改派前学校已寄出档案,改派后毕业生个人凭报到证、协议书或接收函与档案接收部门联系调档;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和《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迁户口的)。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装入档案。

      6、有关部门地址电话

学校招毕处:027-81973840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027-81973945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电话:400-027-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