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151号),我院将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5.满足上述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1)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
(4)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表现的。
6.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评选程序及其它要求
1.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2.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在4月30日之前送至群贤楼414办公室,交周老师收;
4.学院评定后将进行全院公示,并确定最终人选;
5.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6.院级优秀毕业生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6%以内;
7.院级优秀毕业生中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院将推荐作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上报到学校参评;
8.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