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生晚点名管理办法
第三章 学生院内查课管理办法
第四章 学生寝室及卫生包干区管理办法
第五章 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第六章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促进学院好风气的形成,培养青年学生的优良品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工商管理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同学。依据奖惩评优透明化的原则,接受学院领导、老师和全体同学的监督与考核。
第二章学生晚点名管理办法
每周日晚点名管理工作由我院学工队伍牵头,各班班主任主持,各班学生全员参与,院团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晚点名材料根据每周五班团例会上《班团纲要》的主要内容进行整理。晚点名管理事关每一位学生的安全稳定,学院高度重视,也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我院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晚点名情况汇总
1.各班班长必须如实填写《工商管理学院晚点名情况汇总表》。晚点名互查时,外院点名时也要如实填写外院晚点名互查表,不得谎报。在晚点名当晚9:00前将汇总表发至办公室邮箱(hbuebsoffice@sina.com)
2.汇总表需要按照模板填写,其中请假需写明班上同学的请假原因,病假也要写明具体是什么病,事假也要写清楚。
3.班长团支书的交表情况将会作为班级日常管理情况“班团考核”的一部分,并根据《工商管理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制度》进行扣分。
二、关于晚点名请假
1.学生晚点名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必须提前填写好请假条,找班主任或对应的辅导员签字,然后到群贤楼415办公室签字盖章,并进行登记,并且返校后要本人及时销假登记。
2.晚点名请假的必须在晚点名现场出示纸质档请假条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否则一律算未到。未到人员量化考核中每人每次扣1分。
3.因特殊紧急情况(具体情况学院会逐一核实,如发现虚报、谎报将取消该生该学年的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资格),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可以向班主任发短信请假并征得同意,返校后及时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群贤楼415找老师说明情况并补办假条。
4.晚点名请假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 ;下午14:30-17:00,地点为群贤楼415。
三、关于晚点名违纪处理
1.每周日晚各班根据院系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时长必须达到20分钟,未达到时长的班级在班级日常管理情况“办公室”一项中扣除3分。
2.晚点名未到学生将在下周班团纲要上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被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测0.3分,如累计出现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情况,则取消该生该学年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资格(因特殊情况已请假的同学、团指、办公室及协助晚点名工作的学生会干事除外)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晚点名的时间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提前报备办公室,以短信为准,否则量化考核中每次扣3分。
第三章学生院内查课管理办法
为营造工商管理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培养同学们的学习自觉性以及帮助同学们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工商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在院团委指导下特制定此查课制度。
一、查课安排
查课对象为我院在读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查课成员为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以及干事。查课形式为每两周由学习部干事对大一至大三年级各班的到课情况会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各班一学期被查概率一致。
二、查课流程
1. 查课者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在任课教师授课结束后方可进入教室;
2. 查课者请学委配合点名,学习部派一名干事监督点名,清点出请假和无故旷课学生的名单并如实做好记录;
3. 清点完毕,查课者将登记好的查课表交给任课老师、学委签字。
三、关于请课假的管理
1.请假条需有正规签字及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2.请假条需要在查课时当场出示纸质档,否则视为旷课。
3.因个人身体突发疾病、重大事故等特殊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虚报、谎报将从严处理),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及时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群贤楼415补办请假条,并将补办的请假条务必于当周周五下午5:00之前交给学习部干事,逾期无效。
四、关于查课违纪处理
(一)针对学生个人
1. 学习部将会针对大一至大三年级的全体学生做一份旷课信息汇总表;
2.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一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两次及以上者,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资格。
(二)针对班级量化考核
1. 每两周会对大一至大三各班按年级进行到课率排名;
2. 如同一个班级在两周内被连续抽查两次及以上,到课率取最低的一次进行当周汇总排名;
3. 学年末学习部会对大一至大三按照年级进行到课率汇总排名,此项汇总排名将直接影响学委评定、奖学金评定以及评优评先。
第四章学生寝室及卫生包干区管理办法
一、学生寝室卫生检查管理办法
(一)检查人员工作规范
1.实行检查人员轮流检查制检查成员为我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干事,大一、大二各班寝室长参与,并严格记录被查寝室的卫生情况。检察人员必须熟记《工商管理学院寝室卫生评分细则》,明确卫生检查要求。严格按照细则进行评分,生活部干事事后回收评分表,做好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以便于查询。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到仔细、严明、公正、客观,不得因为个人情绪影响检查工作。
2.对于安排的值周寝室长,检查时必须到场,计入考勤,寝室长必须按规定时间(每周三17:30)到达生活部指定地点集合参加院寝室卫生检查,不得迟到、旷到。迟到一次予以警告,迟到两次及以上者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将于下周班团纲要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综测0.3分、扣除班级量化考核2分,通报两次及以上者取消该生该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对于因班级生活委员通知不到位而导致寝室长未按规定到场值周的情况,经核实,扣除生活委员个人综测0.3分,扣除班级量化考核2分,生活委员如有意见需要拿出本人在工作过程中已经通知到位(具体通知到对应的寝室长)的相关证明才可撤销。对于因有事不能到达的寝室长,该班生活委员必须重新安排并提前向生活部部长做好请示,否则算作一次缺勤。
3.进入异性寝室由同行干事先进行询问,获得允许后方可进入。若遇锁门寝室在所有寝室检查完毕后需进行复查,第二次仍无人则记录“无人”并按基础分60分处理。
4.检查人员需保证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完毕,如超出规定时间(17:30-18:10)导致寝室无人留守干事需承担责任。检查时发现扣分事项需提醒寝室人员,以便改进。检查人员必须要有良好工作态度,尽量避免与各寝室人员发生冲突。
(二)检查工作具体办法
1. 本校寝室卫生检查实行单双周男女生寝室轮流检查制。单周查男寝,双周查女寝,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17:30。
2. 本院实行男女生寝室普查制度,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17:30。
3. 值周寝室长在规定时间内集合,由生活部干事分发寝室卫生检查评分表,检查之后由检查人员记录,做好备注,统计分数。
4. 本院寝室卫生检查实行100分制与扣分制。即每个寝室每周初始分数为100分,每周检查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扣分。
(三)寝室纪律要求
1. 各寝室成员必须积极配合生活部干事进行卫生检查,对拒绝和不服从的寝室进行相应扣分处理。
2. 各寝室在每周检查寝室卫生前必须落实寝室卫生打扫,对于不打扫或者打扫卫生极差的寝室,必须严格处理。
3. 在卫生检查期间,各寝室必须留人,积极配合检查。
二、学生卫生包干区检查管理办法
(一)检查人员工作规范
1.由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负责,督促当周负责卫生包干区打扫工作的班级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实行大一年级生活委员轮流检查制(按照包干区打扫班级排班表),在校查前由一名生活部干事带领两名无打扫任务班级的生活委员进行检查打分。生活部干事以及检查的生活委员与各班同学沟通时应注意礼貌,避免发生冲突。
2.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卫生包干区检查制度》进行评分,生活部干事事后回收评分表,做好纸质档案,以便于查询。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到仔细、严明、公正、客观,不得因为个人因素影响检查工作。生活部干事检查时发现扣分事项,必须告知该区域负责班级人员,以便改进。
3.安排的生活部人员应提前到场,带领各班打扫相关区域。包干区院检查工作结束前,包干区责任班级不得离场,校检查工作结束前,包干区责任班级班委不得离场。责任班级的出勤率不得低于班级总人数的85% 。
4.安排检查的两名生活委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周四下午13:10)到达生活部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包干区卫生检查,不得迟到、旷到。两次迟到记作一次未到处理。若有特殊情况者可事前向生活部部长请假,并由其他班委代为检查,若无故缺勤,每次未到扣班级总分2分,予以警告,迟到两次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将于下周班团纲要全院通报批评,缺勤两次及以上者将于下周班团纲要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检查工作具体办法
1. 周四下午12:30责任班级集合并打扫包干区,集合时由生活部干事清点人数,各班实际打扫人数需至少达到班级总人数的85%。值周生活委员周四下午13:10在指定地点集合,对打扫情况进行检查。
2. 生活委员仅对打扫效果部分进行评分,负责包干区的生活部干事对打扫效果及劳动纪律进行打分。检查人员检查后,由生活部干事回收评分。
3. 为有效执行该制度,实行检查表实名制,检查前在表格上写上自己的班级和姓名。
三、学生晚归、不归管理办法
(一)检查工作规范
1.检察人员为院团委学生会生活部全体干事,检查时间为周二至周四,由院会随机抽查。检查对象为我院大一至大三各寝室。检查方式为每周随机抽查一次,由生活部干事确定寝室内人数,注明晚归学生姓名、班级及晚归原因或去向,并由寝室长签字确认(另每日晚归不归情况将直接由宿管登记上报学校,每日不归情况将由各班生活委员确认并汇报至院生活部)。
2.晚归及不归时间界定。未经批准,周日-周四22:30后,周五-周六23:00后返回宿舍者为晚归;未经批准,宿舍正常熄灯后至次日早晨5:30未回宿舍者为不归。
(二)关于晚归、不归的违纪处理
1.院会抽查晚归者,学院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综测0.3分。
2.各楼栋宿管登记晚归或不归者,第二天将被全校通报批评,在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综测0.3分。
3.每晚各班寝室长须将寝室成员实到未到情况如实上报给班级生活委员,生活委员需及时将不归的学生名单上报给院生活部,请假同学必须出示纸质档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故未归。
4.一学期内晚归或不归达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综测0.3分;达两次及以上者,取消该生该学年评优评选和推优入党等资格。
5.因个人身体突发疾病、重大事故等特殊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虚报、谎报将从严处理),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及时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群贤楼415补办请假条。
第五章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一、学生早操检查规范
查操人员为我院分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干事;检查对象为我院全体大一新生。
二、具体评分细则(总分100)
(一)出勤
1.各班需在6点45之前站好队,6点45之后还未站整齐扣3分;
2.迟到、早退一人次扣5分;
3.缺勤一人次扣10分;
4.请假一人次扣2分;
说明:6点45分之后算迟到,6点50之后迟到按缺勤处理,请假条需在检查当场出示纸质档。缺勤会在班团纲要中通报批评。因个人身体突发疾病、重大事故等特殊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虚报、谎报将从严处理),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及时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群贤楼415补办请假条。
(二)做操质量
1.个别做操散漫:一人次扣0.5分;
2.十人以上做操散漫扣5分;
3.出现第一遍音乐响之后做操戴耳机、背包、吃早餐情况:一人次扣2分;
4.该班若当天无领操员扣2分
说明:做操散漫需由两个干事共同判定。
三、得分统计
(一)各班每日得分=每班本院得分*40%+校查操得分*60%
(二)各班周总成绩=班级每日得分周总和/出操天数
第六章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一、学生请假分类说明
(一)上课请假
1.学生自行打印《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1天)或(2-7天)》,请班主任或相应辅导员签字同意,并到群贤楼415办公室完成登记盖章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于学习部。
2.请假条要在每周五下午五点之前交给学习部,否则作未到处理。影响班级到课率,在班团纲要上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通报,扣除个人综测0.3分。累计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和入党推优的资格。
3.请假2-7天则需在返校后到415办公室找储老师及时进行销假登记。
(二)早操请假
1.学生自行打印《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1天)或(2-7天)》,请班主任或相应辅导员签字同意,并到群贤楼415办公室完成登记盖章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于体育部。
2.周一至周四的请假条需要在当天下午5点以前上交,周五的请假条需要在当天12点之前上交,请假条未及时上交按缺勤处理,班级量化考核中“体育部”一项扣除相应分数,在班团纲要上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通报,扣除个人综测0.3分。
3.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进行早操的,请假必须最迟在做操前十分钟(6:30之前)发短信向班主任请假并得到同意,迟于十分钟按缺勤处理(6:40之后算迟到,6:45之后按缺勤处理;累计迟到两次及以上者算一次缺勤)。如当天早晨确实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早操的,可当天内凭借与班主任老师的请假短信记录或医院就诊证明,到415办公室进行补办假条。
4.针对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长期(7天以上)不能参加早操者,需提供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找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到院办完成登记盖章手续。(国旗护卫队、广播台男干事需提供校团委证明即可,校学生会体育部干事、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不参与早操)
(三)晚点名请假
1.学生晚点名请假必须在晚点名现场出示纸质档请假条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否则一律算未到。班级日常管理情况“办公室”一项扣除相应分数(未到一人扣一分),未到人员并在班团纲要上进行通报批评。
2.因特殊紧急情况(具体情况学院会逐一核实,如发现虚报、谎报将取消该生该学年的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资格),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可以向班主任发短信请假并征得同意,返校后及时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群贤楼415找老师说明情况并补办假条。
3.其他要求参照本制度第二章第二条。
二、请长期假的注意事项
1.如因本人生病、校外实习、双学位上课或家中有紧急情况等,需要长期请假的学生,可以提供书面申请,自行打印并填写《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7天以上)》、《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家长申请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安全承诺书》,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班主任或对应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到群贤楼417找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杨宏斌老师签字,然后到415办公室完成登记盖章手续。
2.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于班长。上述材料签名一律手写,不得请人代写。
3.请假学生需在请假时间截止后,本人及时到415进行销假登记并注明日期。
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二零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