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151号),我院将组织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5.满足上述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1)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
6.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评选程序及其他有关要求
1.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在1月11日之前送至群贤楼414办公室,交周老师收;
4.学院评定后将进行全院公示,并确定最终人选;
5.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6.院级优秀毕业生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6%以内;
7.院级优秀毕业生中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院将推荐作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上报到学校参评;
8.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