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遴选产生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8浏览次数:385

  日前,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协同创新中心遴选方案》有关规定,经院系申请、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向全校公示,法学院牵头申报的“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商管理学院牵头申报的“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建设周期为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

  学校要求,牵头单位要按照“湖北省2011计划”的要求,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良好创新环境,集聚和培育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产出高水平成果,为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