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6浏览次数:426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11月至12月举办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学员报名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10月——11月(每周日)

  二、推荐名额各院(系)党委(党总支)按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的15%推荐学员参加本期培训

  三、具体安排

  1、党校报名(11月4日—10日):各院(系)严格选拔、组织报名,按每组不超过15人进行分组,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于10月16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bue_zzbz@sina.com

  2、领取教材(11月10日—16日):各院(系)按每人10元收齐教材费后,统一交会计核算中心,凭交费收据到组织部领书。

  3、集中授课。拟定于11月18日和25日两天进行集中授课,内容包括观看纪录片、当前政治经济形势、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党的性质和纲领、党的组织和纪律等。

  4、小组讨论。各小组于11月18日至11月30日之间,结合所学内容开展不少于2次的小组讨论,并将小组讨论时间地点报所在院(系),各院(系)于21日前将《小组讨论安排表》(安排表附后)发到hbue_zzbz@sina.com。小组讨论内容应围绕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党校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未来争取入党的打算等,小组长做好讨论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撰写讨论小结。

  5、考试结业。本期培训班拟定于12月2日进行结业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学员结业必须全勤参与听课和小组讨论,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给予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根据听课、小组讨论和考试情况评选优秀学员,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是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需要,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院(系)党委(党总支)除指定1名辅导员带队外,应推荐1-3名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指导员,负责本院(系)学员党校学习的联系、辅导工作。党校将在各院(系)推荐的学生党员指导员中挑选部分成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期培训班的考勤、资料整理和证书制作等工作。

  3、考核小组将在每次课前和课后5分钟进行点名,并对小组讨论进行随机抽查,各学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听课,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小组讨论。上课前5分钟至开课后15分钟到达者视为迟到,开课15分种后未到视为旷课。旷课1次及以上、迟到早退2次及以上、小组讨论1次及以上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结业。学员确有急事,经辅导员同意可请假一次,未经同意视为旷课。

  党 校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