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体育部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体育部隶属于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服从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统一管理指导下的部门。
第一条:学院、学校的各项体育赛事由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策划和组织。
第二条: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
第二章:工作安排
第一条:学院、学校的各项体育赛事由部长统一协调、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本部门每周周日晚9:00召开部门例会。
第三条:由部长组织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各班体育委员,一个月开一次例会。
第三章 各类活动相关制度
第一条:在每学期初体育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提出本学期要开展的主要活动计划列表,交由办公室备案,以便协调以后各部门的工作有序地开展。并且根据学校的要求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展未在活动计划列表中列出的活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每项活动实行负责人制,由活动负责人处理活动中的具体事宜,但要将活动进程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三条:活动后负责人向办公室递交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策划,工作总结,个人心得等。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本部部长包括正副部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团结同学,具有创新意识。
第二条 本部部长应当具有协作意识,各团学干部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应当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部部长应当具有责任意识,各干部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保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杜绝自由散漫、做事拖拉的不良风气。
第四条 本部部长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出色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 本部部长应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第六条 本部部长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并向同学们大力宣传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
第七条 本部部长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第八条 本部部长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九条 本部部长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若有工作需要事先请假。在学习上应该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十条 本部部长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本部人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各团学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其他学生干部搞好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上报组织部并建议撤销其团学干部任职资格:
1、政治思想差,有错误言行,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学院的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3、拉帮结派,影响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及部门工作;
4、无团队意识、无集体观念、无故三次不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包括各种会议和各项工作)屡教不改者;
5、受学校严重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