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警时间
每学期初进行学业预警。
二、预警对象
学业预警的对象为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以下八种情形的予以学业预警:
1.上一学期未取得的必修课学分达到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学分达到9分及以上;
3.上学期未取得的课程学分占该学期总学分比例超过50%;
4.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在学院学生管理记录中有无故旷课情况3次及以上;
6.在学院学生管理记录中有不遵守课堂纪律情况3次及以上;
7.在学院学生管理记录中有沉迷网络游戏等其他影响学习效果的情况;
8.学院研究认为需要预警的其他情况。
三、预警组织
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由院长、书记负总责,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
四、预警程序
1.确定院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依据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各类记录进行审核,汇总确认后,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交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
2.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警示谈话
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分层次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4.通知家长
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5.家长面谈
对受到两次以上学业预警、面临延长学业或退学的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五、预警建档
1.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负责学业预警工作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六、预警管理
学院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者的教育功能,家校共育,激发学生内生动力,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2.工商管理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3.工商管理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工商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0日